新快報訊 :婚后DNA親子鑒定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辦?江門開平市的張先生就選擇離婚并要求妻子返還撫養費,結果獲得法院的支持。 2009年5月,“80后”張輝與李紅通過網絡認識,不久后開始同居生活,其間幾經分分合合。2013年2月,李紅意外懷孕,雙方于2013年5月登記結婚。同年9月,兒子張強出生。但婚后兩人感情并不好,經常為一些家庭瑣事吵架,矛盾漸漸引到了兒子張強身上,張輝越想越不對勁。 2015年底,張輝帶著兒子到DNA親子鑒定中心做親子鑒定,結果顯示兩人并非親生父子關系。這個結果讓張輝對婚姻徹底絕望。2016年初,張輝向江門市開平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妻子李紅返還撫養費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在共同生活期間,兩人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影響了夫妻感情。加之李紅違背了夫妻間相互忠誠的原則,隱瞞婚前已懷他人孩子的真相,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張輝請求離婚法院予以準許,兒子張強則由李紅自行撫養。同時結合本地的經濟水平及撫養期限等綜合因素,酌定由李紅返還撫養費每月500元,共計1.2萬元給張輝。 更多詳情:個人親子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