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重慶時報記者從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了解到,我市將在著力解決國家規定的8類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將國外生育子女、因母親信息無法核定等原因無法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等6類無戶口情況,一并納入辦理常住戶口登記范圍。
目前一些在國外生育的子女,難以上戶口,新政明確,在國外生育的子女,可以憑出生證明、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戶口簿,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如果是非婚生子女要申請隨父親落戶,需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因母親信息無法核定等原因無法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其監護人,可以憑親子鑒定證明、父母一方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申請常住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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