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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系訴訟上之問題點 |
由前述之分析可知,臺灣地區親子關系訴訟上主要問題點在于三者:
(1)婚生推定、否認制度不合理之處;(2)確認親子關系存否之訴在實務 判決上遭誤用之情形;(3)訴訟上父性證明方法之適用,缺乏統一見解與明確規范。
婚生推定之問題點與解決方式將于結論中再加以處理,惟此處須說明者,乃日本與臺灣地區具有相類似的立法構造,亦面臨類似之問題點,但該國實務卻能隨時調整檢討法條適用不合理之處,由解釋論上為大部分明顯、確定的婚生爭議問題解套,亦即日本實務判決上所承認之外觀說,明確排除適用婚生推定,而改依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之訴除去表見親子關系③。反觀臺灣地區,雖然于1985年親屬篇修正加入妻之婚生否認權,但是對于婚生推定之適用,實務上依然采取無限制說(此為日本戰前實務所采),因此,當妻已逾提訴之除斥期間時,就有可能發生完全不合理的表見親子關系繼續維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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