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一方為了證實親子關系是否存在,一方申請做親子鑒定,另一方拒絕。這時應該怎么辦,如起訴到法院,法院如何處理。請看如下解釋。 一、夫妻一方申請做親子鑒定,另一方拒絕做親子鑒定怎么辦? 隨著現代生物學的發展,使得DNA鑒定技術被廣泛應用于子女與父母之間尤其是與父親之間的血緣關系的證明。親子關系的訴訟屬于身份關系的訴訟。主要包括否認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訴訟,即否認法律上的親子關系和事實上的親子關系。 夫妻一方申請做親子鑒定,另一方拒絕做親子鑒定怎么辦?首先,雙方可以進行商議,協商不成可起訴至法院。 二、如何確認親子關系是否存在? 依據《婚姻法解釋(三)》根據一方當事人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存在還是不存在,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主張成立。 (二)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三、一方申請做親子鑒定,另一方拒絕,起訴到法院如何處理? 一方申請做親子鑒定,另一方拒絕,起訴到法院如何處理?首先法院會進行調節,如果另一方仍然拒絕孩子做親子鑒定,拒絕做親子關系是否存在的證明。又提供不出拒絕的證據,法院會推定請求申請親子鑒定的一方主張成立。 在我國,做親子鑒定的案例還不夠多,人們對這一形式還不能夠完全接受。在西方國家比較多,隨著生物醫學的發展,DNA親子鑒定足以證明孩子與父親的血緣關系,如果被證實孩子與父親沒有血緣關系,可能會出現很多問題,如離婚。離婚中涉及到的財產分割,監護權等等。建議您遇到此類事件咨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解決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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